第2种观点: 一、严格落实省外来(返)苏州人员管理。所有省外来(返)苏州人员,需持健康码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在抵苏州24小时内就近采样检测,核酸检测出结果前,不出入各类公共场所,不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规范佩戴口罩。涉疫地区来(返)苏州人员防控政策不变。强化重点人员摸排都有那些?二、社区(村)、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酒店等住宿场所要严格省外来(返)苏州人员、涉疫地区来(返)苏州人员、高风险岗位人员(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等)的信息摸排和登记报告,督促落实主动报备、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等措施。三、集中开展风险监测。春节前,在入境港口、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及周边地区开展核酸抽样检测,针对出租车司机、快递从业人员等开展1次核酸检测,落实常态化防控“四早”措施。四、提供便捷检测服务。在火车站等交通场站设立便民采样点,依托全市其他核酸采样点,为来(返)苏州人员提供便捷服务。总结严格落实省外来(返)苏州人员管理、强化重点人员摸排、集中开展风险监测、提供便捷检测服务法律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第1种观点: 一、严格落实省外来(返)苏州人员管理。所有省外来(返)苏州人员,需持健康码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在抵苏州24小时内就近采样检测,核酸检测出结果前,不出入各类公共场所,不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规范佩戴口罩。涉疫地区来(返)苏州人员防控政策不变。强化重点人员摸排都有那些?二、社区(村)、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酒店等住宿场所要严格省外来(返)苏州人员、涉疫地区来(返)苏州人员、高风险岗位人员(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等)的信息摸排和登记报告,督促落实主动报备、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等措施。三、集中开展风险监测。春节前,在入境港口、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及周边地区开展核酸抽样检测,针对出租车司机、快递从业人员等开展1次核酸检测,落实常态化防控“四早”措施。四、提供便捷检测服务。在火车站等交通场站设立便民采样点,依托全市其他核酸采样点,为来(返)苏州人员提供便捷服务。总结严格落实省外来(返)苏州人员管理、强化重点人员摸排、集中开展风险监测、提供便捷检测服务 法律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第2种观点: 一、严格落实省外来(返)苏州人员管理。所有省外来(返)苏州人员,需持健康码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在抵苏州24小时内就近采样检测,核酸检测出结果前,不出入各类公共场所,不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规范佩戴口罩。涉疫地区来(返)苏州人员防控政策不变。强化重点人员摸排都有那些?二、社区(村)、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酒店等住宿场所要严格省外来(返)苏州人员、涉疫地区来(返)苏州人员、高风险岗位人员(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等)的信息摸排和登记报告,督促落实主动报备、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等措施。三、集中开展风险监测。春节前,在入境港口、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及周边地区开展核酸抽样检测,针对出租车司机、快递从业人员等开展1次核酸检测,落实常态化防控“四早”措施。四、提供便捷检测服务。在火车站等交通场站设立便民采样点,依托全市其他核酸采样点,为来(返)苏州人员提供便捷服务。总结严格落实省外来(返)苏州人员管理、强化重点人员摸排、集中开展风险监测、提供便捷检测服务法律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需要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是否可以网上办理,你可以咨询当地户口登记机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申请人提出由请。本人或户主持户口本、居民身份证、拟迁出户和拟迁入户的户口薄及与户口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抖,向拟迁入地户籍派出所提出申请;二、受理。派出所户籍室受理申请材料;三、审理。户籍民警对申请人提交的有关材料和信息进行审核,符合迁移条件,且串请材科齐全的,通过。常住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调取户口迁移人的人口信息,采集录入相关信息,打印迁移证、常住人口登记表。四、确认。本人或户主确认迁移证、常住人口登记表上相关倍息,并签字确认。户藉民警在迁入户户口簿上打印迁入人员信息,加盖迁入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和承办民警章,在迁出户户口簿上,对已迁出人员加羞注销童,在户口迁移人“登记事项变更和更正记载”页内手工注明迁出时间、.迁往往址,并由承人签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3种观点: 可以。1、在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已经实行户口“一站式”迁移,而当事人属于本省内户口迁移的前提下,可以在网上办理该项的;2、当事人可以事先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原件等,咨询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其具体流程如下:第一步,申请人提出由请本人或户主持户口本、居民身份证、拟迁出户和拟迁入户的户口薄及与户口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抖,向拟迁入地户籍派出所提出申请;第二步,受理派出所户籍室受理申请材料第三步,审理户籍民警对申请人提交的有关材料和信息进行审核,符合迁移条件,且串请材科齐全的,通过。常住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调取户口迁移人的人口信息,采集录入相关信息,打印迁移证、常住人口登记表。第四步,确认本人或户主确认迁移证、常住人口登记表上相关倍息,并签字确认。户藉民警在迁入户户口簿上打印迁入人员信息,加盖迁入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和承办民警章,在迁出户户口簿上,对已迁出人员加羞注销童,在户口迁移人“登记事项变更和更正记载”页内手工注明迁出时间、.迁往往址,并由承人签章;申请条件:1、具有常住户口,未涉及未了结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人员;2、办理跨设区市户口网上迁移的,应符合户口迁入地准入条件。办理材料:1、填写完整的《户口网上迁移申请表》。2、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复印件。3、属投靠落户的,需提供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复印件及亲属关系证明。4、符合迁入地户口迁移准入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办理时间:户口迁移人选择户口薄由迁出地注销且申请户口网上迁移已被通过的,超过40天未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的,系统将自动取销户口准迁信息。公民仍需办理户口迁移的,应到迁入地公安机关重新办理申请手续。办理户口迁移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以下情况暂不办理户口”“网上迁移:1、普通高、中等学校的在校生,服现役军人,出国出境人员,被劳动教养和正在服刑人员等人员;2、户口迁移人遗失居民户口簿的;3、户口迁移人人口倍息中登载的内容,与本人户口薄或身份证登载信息(身份证“住址”项目除外)不一致的;4、户口迁移人公民身份证号码重号、错号的;5、因其他特殊原因,皙时不予办理“网上迁移”的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1种观点: 给新生儿上户口需要的手续有:①提交材料:新生儿出生一个月以内,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持《居民户口簿》到新生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②需要携带监护人或申请人申请和相关证明去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入户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婴儿(包括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的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1)出生医学证明;(2)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父母结婚证(非婚生的除外)。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当事人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