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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辖区安全员巡逻标准作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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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辖区安全员巡逻标准作业规程

物业辖区安全员巡逻标准作业规程

(二)

1.0目的为了规范安全员巡逻工作,防止治安事件发生,保障辖区内的生活工作秩序正常,特制定本规程。

2. 0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辖区内的安全员巡逻工作。

3. 0职责3.1项目经理负责抽检、指导安全员巡逻工作。

3. 2安全部主管负责治安巡逻的检查、监督工作,协助项目经理处理突发事件。

3. 3安全员班长/安全员负责具体实施治安巡逻工作。

4.0程序要点

4.1安全员巡逻的基本要求

4.1.1安全员巡逻人员在巡逻过程中,应注意多看、多听、多嗅,以确保完成巡视工作任务。

4.1.2检查治安、防盗、防火、水浸等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报告上级领导。

4.1.3巡查项目内各个重点部位、治安死角等,发现有可疑人员应前往盘问,检查证件,必要时检查其所带物品。

4.1.4对在项目内流动摆卖的小贩、推销人员,应劝其离开辖区。

4.1.5对项目内的装修工程进行监管,对有碍交通或因超时装修产生噪音影响他人休息的装修工程进行管理或制止。

4.2安全员巡逻的基本任务

4.2.1 预防和制止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及犯罪行为:a)预防和制止以下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扰乱项目的秩序,致使工作、生活、营业、办公不能正常进行;

--结伙斗殴、寻衅滋事等其他犯罪活动的;

--捏造或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或者以其他方法煽动扰乱项目正常生活工作秩序的;

--谎报险情,制造混乱的。

b)预防和制止以下妨碍项目公共安全的行为:--违反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管理规定,生产、销售、储存、运输、携带或者使用危险物品的行为;

--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无盖防护板、标志、防围的或者故意损毁、移动覆盖防护板、标志、防围的。

c)预防和制止以下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

--非法他人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虐待家庭成员、受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d)预防和制止以下妨碍项目管理秩序的行为:--故意损毁路灯、信箱、楼道门等其他公用设施的;

--违反项目规定,破坏草坪、花卉、树木的;

--违反项目规定,在住宅项目内使用音响器材,音量过大影响周围居民的工作或休息,不听制止的。

e)预防和制止违反项目消防管理的行为:--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

--故意阻碍消防通道、占用消防栓或扰乱火灾现场秩序的;

--拒不执行火场指挥影响灭火救灾的;

--指挥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4.2.2 保护各类治安事件现场,疏导群众,维护秩序。

4.2.3 维护项目内交通秩序。

4.2.4 协助项目内业主的报警。

4.2.5 为行人、业主指引带路,救助突然受伤、患病遇险等处于无援助需要救助的人,帮助遇到困难的残病人、老人和儿童。

4.2.6 受理拾遗物品,送交服务中心。

4.2.7 巡视项目内的安全防范情况,提示商铺、业主,清除隐患。

4.3巡逻员工作的检查

4.3.1 巡逻员对项目内的违章停车、违章行驶进行检查,在挡风玻璃前放置《误占车位提示单》。

4.3.2 巡逻员对管辖区域的治安死角、重点部位进行检查。

4.4巡逻工作的记录存档

4.4.1治安巡逻员将巡逻中发现或处理的情况如实的记录在《安全员巡逻记录表》内。

4.4.3安全部班长对《安全员巡逻记录表》的记录内容进行审批后,每月月底最后一天交服务中心存档、保管,保存期三年。

5.0记录《安全员巡逻记录表》《误占车位提示单》6.0相关支持文件《突发事件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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