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次供水管理单位每半年应至少对水箱(池)进行清洗、 消毒一次,并应在水质检测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2、当二次供水水箱(池)水质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 时,应立即停止供水,并及时对供水设施及管道进 行清洗、消毒,经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供水。二次供水管理单位应对水箱(池)清洗、消毒过程进行记录并保证可追溯。二次供水用水箱(池)清洗、消毒过程中,二次供水管理单位或第三方单位宜邀请用户(业主)代表参与清洗、消毒过程的现场监督。
Copyright © 2019- plrc.com.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