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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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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转移手续如下:
1、参保人携带社保卡、身份证复印件、离职证明等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移社保;
2、参保人到参保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凭证;
3、参保人携参保缴费凭证交社会保险关系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接续手续。
办理社保转移,养老账户中个人缴纳的部分是可以全部转走的,而单位缴纳的部分由于是进入统筹账户的,只能按照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础,按照12%的综合转移。也就是说,办理社保转移,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的一部分会有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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