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申请
一、申请条件
1.职工家庭出资为自有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且电梯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2. 申请人应为加装电梯的职工本人及其直系亲属。
3. 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4. 职工(或直系亲属)符合《嘉兴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试行)》(嘉政办发〔2019〕20号)相关规定,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已竣工验收且在电梯使用登记证书发证日期五年之内。
温馨提示:提取总额不超过个人实际支付的费用。
二、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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