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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贵阳信息科技学院专升本考试招生章程

频厘教育网 2026-03-27
导读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特制定贵阳信息科技学院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阳信息科技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本科 学校性质:民办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安新区贵安大学城思雅路8号 学校情况简介:贵阳信息科技学院是经中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特制定贵阳信息科技学院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阳信息科技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本科

学校性质:民办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安新区贵安大学城思雅路8号

学校情况简介:贵阳信息科技学院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设置的本科层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创建于2001年,历经贵州工业大学国际合作学院、贵州工业大学明德学院、贵州大学明德学院等时期,2021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同年8月经贵州省下文批复,转设为贵阳信息科技学院,开启了学校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注重内涵发展,秉承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模范引领“四位一体”的育人理念,正朝着成为产教融合示范高校和区域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目标不断前行,持续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培养具有高职业素质、高专业能力和拥有较完备知识体系的创新型、应用型专业人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招生机构:贵阳信息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处

第五条 监督机构:贵阳信息科技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数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发布为准。各专业对口专业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发布为准。

第五章 报考要求

第七条 考生报考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其中,条件4只适用于退役大学生士兵: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法律;

2.身体健康,符合《贵州省招生委员会 贵州省教育厅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贵州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21〕2号)规定的招生专业身体要求。

3.高职(专科)院校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到纪律处分但报考前已解除处分。

4.退役大学生士兵在入伍期间和退役后工作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到纪律处分但在报名前已解除处分。

5.具备以下考生资格之一:

(1)在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就读,且在2026年7月31日前能取得毕业证书,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进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应届毕业生。

(2)应征入伍地为我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不在我省应征入伍但具有我省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指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后退役,在报名时为2026年应届毕业生(且在2026年7月31日前能取得毕业证书)或已获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2)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人员。

第六章 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

(一)要求考生文化课统考成绩须达到全省合格线;

(二)学校根据招生专业的基本要求和考生专业课考试成绩,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2倍的比例分专业不分科类划定各专业课考试合格分数线。

(三)省招生考试院按总分(文化课考试成绩和专业课考试成绩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学校按专业类别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按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文化课考试成绩再相同,按高等数学(大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

第九条 收费标准

按照省有关规定确定收费标准,公示后执行,详见招生计划表。

第十条 奖助学

按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和《贵阳信息科技学院学生手册》等相关规定,考生均可通过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解决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减轻家庭经济负担;贵州省脱贫家庭学生(原教育精准扶贫家庭学生)可享受贵州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同时,学校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筑梦奖学金、校级等级奖学金(校级: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校级)、学习进步奖学金(校级)、校十佳大学生、校十佳毕业生、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临时困难补助和社会奖助学金等对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一条 通过专升本录取的考生,入学后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在校全日制学习两年(本科学制为五年的专业学习三年),不得转专业和转学。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学校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阳信息科技学院专科起点本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贵阳信息科技学院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九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执行。

第十三条 本章程由贵阳信息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老师 龙老师

咨询电话:0851-86605992

纪检监察电话:0851-820706

学校网址:https://www.gyiist.edu.cn

招生网址:http://www.gyiist.edu.cn/zs/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思雅路8号

邮编:55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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